電動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
電動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
1. 操作人員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,并持有設備操作證,方可進行操作。操作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程及交接班制度。
2. 工前應嚴格按照潤滑規定進行注油,并保持油量適當,油量暢通,油標(窗)醒目,油杯清潔。
3. 檢查傳動裝置、操縱機構、大小車走行輪、卷筒、吊鉤、滑輪、銷軸、鋼絲繩等有無磨損及損壞處,并檢查軌道上和行走范圍內有無障礙物。
4. 檢查信號鈴、信號燈及照明設備是否完善,試驗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開關,以及各制動器動作是否靈敏、可靠。
5. 吊鉤放在低處時,鋼絲繩應在卷筒上至少留有兩圈以上。鋼絲繩磨損腐蝕超過表面鋼絲直徑40%以上、折斷一股或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根數超過順繞鋼絲5%、互繞鋼絲10%,均應停止使用。
6. 作業時,司機只聽一人指揮,司機與指揮者應有明顯的手勢信號。司機在起吊前,應以鈴聲信號呼應,入遇有危險或起重機發生故障時,不論信號發自何人,均應立即停車。
7. 開始時應先試吊,將重物調離地面200毫米時,做剎車試驗,并確認吊裝良好后再作業。移動過程中,應使吊起重物高于移動途中一切物體0.5米以上。
8. 起重機的升降、起動、停止應緩慢,禁止在運行中突然改變方向。當大、小車運行接近終點時,應用慢速度,禁止用限位器作為停止運行的手段。
9. 如遇突然停電、電壓大量下降或設備發生故障時,司機應立即將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,并拉開電源開關,若重物處于懸掛位置時應采取措施,使重物緩慢降落。
10. 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沙土及其它物體中的工件。</p>
11. 兩臺起重機在同一軌道上行駛相距須在2米以上。如需用一臺起重機推動另一臺起重機,應先松開被推動起重機的行走制動器。
12. 鋼絲繩應定期檢查,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,涂油前應將鋼絲繩上的油垢雜物干凈,將潤滑油加熱至60℃左右,,以促使潤滑油滲入繩股間隙。
13. 工后應將吊鉤升起,小車停靠在司機室一端,并檢查、清掃設備 ,做好日常保養工作,將各操作手柄(開關)置于空檔(零位),切斷電源開關,鎖上駕駛室,達到整齊、清潔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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